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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马鞍山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此次全省首批获此殊荣的城市之一。马鞍山市坚持以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为遵循,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和抓手,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坚定不移落实“党政同责”,体制机制全面优化。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定期传达学习中央、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第一时间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人员配置、设备配备、检验检测等方面投入力度,近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近亿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巡察、专项督查重要范畴,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重要内容。
二是坚定不移对标“四个最严”,安全底线全面筑牢。扎实推进食品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共建成食品安全快检室103个,重点商超市场全覆盖。实施暖民心行动,实施菜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行动,市域菜市场标准化率达100%。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网络餐饮“清网”行动等专项治理,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强化行刑衔接。
三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建立以专业化检查员队伍为主体、以专业人员为依托、以第三方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查员库。高标准建设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全市9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499家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食安家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在线备案、分级指导。深入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7家。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共治共享,工作合力全面增强。持续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分业态出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全市配备251名食品安全总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食品类12315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100%。在全省率先推行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助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模式,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参保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