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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抽查细则明确项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3家生产企业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福建省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合格)
中餐燃气炒菜灶产品小常识
中餐燃气炒菜灶指以规定燃气为能源,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燃烧产物直接或者间接排向室外,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kW的燃具,主要应用于酒店、饭店等餐饮类商业场所,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选购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产品,熄火保护装置是国家标准规定必须安装的安全装置,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熄火时自动切断燃气,避免燃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2、应使用与产品铭牌中标识一致种类和压力的燃气,使用不适配或超过额定压力的气源会导致燃烧工况恶化,产生黄焰、黑烟、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等问题。
3、用户不应自行调节燃具额定热符合。通过调节燃具内部阀门,增加燃气流量的方式改变额定热负荷,可能造成燃烧工况恶化,发生不完全燃烧现象,导致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
4、灶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与可燃物距离应符合法律要求,并定期对燃气管路进行气密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