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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商标名,是指保健食品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称或者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未注册的商标名称,用以表明其产品是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
通用名,是指表明产品主要原料等特性的名称。
属性名,是指表明产品剂型或者食品分类属性等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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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齐抓质量提升
随州2020
浙江省消保委
锚定“消费环
景宁消保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