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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旺旺太水产经营部经营镉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海蟹案

2022-05-19 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CaseENTNAMEREGNOZZJGDMFDDBRMCPenDecNoIllegActTypePenTypepenbasis
JudAuthPenDecIssDate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旺旺太水产经营部经营镉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海蟹案天津市西青区旺旺太水产经营部92120111MA062KX59K
汪世太津青市监红罚字〔2022〕1号天津市西青区旺旺太水产经营部经营镉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海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五)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主动履行,7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5/10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xqqscjdglj/zwgk_57682/zfxxgk_57687/fdzdgknr_57691/xzcf_57694/202205/t20220516_5881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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