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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发布汽车消费提示第四期: 分期购车更便宜 究竟有什么猫腻?

2022-05-12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少消费者去4s店买车都有这样的经历:销售人员以“零首付”“零利率”等诱惑消费者分期购车,算下来价格还要比全款购车便宜不少……分期购车真的这么“香”吗?这里面有没有什么猫腻?

  四川蜀天律师事务所谢文强律师提醒消费者,分期付款购车需注意以下消费陷阱:

  首先,要防止销售人员利用各种借口收取其他费用。比如有的销售人员会要求消费者签署空白合同,等到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才发现合同内容与最初洽谈的内容存在出入。

  其次,须注意有的经销商会要求消费者在分期付款后期提高还款金额,理由是该车价上涨,分期付款还清最后一期之前,车价上涨金额需要由消费者承担,增加消费者的购车支出。

  最后,得警惕一些销售人员利用金融术语来模糊消费者的认知或者故意不给出明确的年化利率,利用消费者的粗心大意签订购车合同。比如有的在合同中用年化费率代替年化利率,有的只给出每月的年化利率,总之穷尽手段让消费者难以直观判断自己的还款金额。往往等到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签订后,消费者还款时,才发现分期价款额超出预期,但若不支付又会陷入法律纠纷。

  谢文强律师建议,消费者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签署空白合同,车辆总价、每期还款额、手续费、保险费、利率等费用都要书面约定。只有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注重书面手续,才能保障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8/2022/5/11/f55289e6b3a0401082356b24b0fbab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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