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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CZ202201)

2022-04-03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州市团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任务中,1批次广州市团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规格型号:228克/袋;生产日期:2021-08-01;委托生产企业:广州贸盛贸易有限公司)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广安市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4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广安市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25日对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大写:陆拾元整);

  (2)处罚款人民币85100元(大写:捌万伍仟壹佰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野山椒凤爪(辐照食品)抽检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生产区更衣间紫外线灯设置不合理、包装车间员工和工具消毒不彻底、包装车间杀菌设施不齐全、车间连接口及门窗个别未关闭等原因导致产品不合格。广安市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合理安装紫外灯并增加数量,严格人员管理,增加包装车间紫外灯和臭氧杀菌器,关闭车间所有连接口及门窗,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

  广安市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3月31日组织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6/2022/4/2/893395cb57014e2db44a6e06175451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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