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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眼镜、镜及类似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按照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发现15组产品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色极限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了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配装眼镜时应核对商家开具的单据,单据里应注明产品名称、度数、瞳距、型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名、商标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北京市眼镜、镜及类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注:新闻媒体转载不合格产品信息时,应将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不符合项以及生产者/标称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一同刊登。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眼镜、镜及类似产品不合格产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