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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行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省价格竞争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的价监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将从4月份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护源”专项治理行动的范围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治理重点为银行、电信、医院包括宠物医院、口腔诊所、教育、养老、殡葬、中介服务、餐饮娱乐、旅游景区、交通运输、商品房销售、美容美发洗浴、物业和停车收费等行业领域以及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场所的卖场、商场、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菜市场等市场主体。
治理内容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的在标价和公示的价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利用虚假信息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在“护源”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建立和启动“绿、黄、红”三色预警机制向各县区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督查中未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地区发出“绿色预警”予以通报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督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发出“黄色预警”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推诿拖延、行动不力、问题突出、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在市市场监管局发出“黄色预警”后在限期内仍然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县区发出“红色预警”实施挂牌整治并责成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红色预警”情况同时通报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