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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直播经营行为 净化网络直播营销环境——西宁市召开网络主播集体约谈会

2024-12-11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5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集中约谈全市10名网络带货主播,普及网络法律法规、通报存在问题、提出规范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网络主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展示西宁和自身良好形象,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清朗环境;要依法依规进行网上经营活动,个人从事网络交易的要依法办理经营许可,主播与商家合作的要全面、真实、准确宣传商品信息,做到明码标价,不得以虚构原价、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做到实际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与“小黄车”内的产品一致,所代言的商品必须自己亲身体验,确保网络直播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网络交易平台要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规范商家入驻审核,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禁止平台强制搭售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参加约谈的网络带货主播纷纷表示,在进行网络直播带货时将遵纪守法,规范使用文明网络用语,积极宣传推广青海、西宁更多特色产品和人文美景,做一名合格的网络带货主播。

  下一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的网络管理执法联动协作,强化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切实提升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效能和水平,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04FEFE56-6C8D-4FFB-BBFE-FF9A7AC94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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