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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守护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新“骑”迹

2024-10-26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市民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一是全面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企业开展全面摸底,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目前,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398家(其中只销售蓄电池企业10家),电动自行车单纯维修企业57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一般同时销售原厂蓄电池、充电器,同时提供售后维修服务。无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

  二是全面整治,做到“行动有方”。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印发《包头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召开调度会议2次,组建督导组对各旗县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联合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夜查行动4次,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1100余家次,维修网点140余家次,立案21起。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检力度,累计抽检13批次,经自治区质检院检验,有3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被清理出市场,大大降低了消费者购买到问题产品的风险,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是柔性执法,做到“刚柔并济”。运用“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坚持“边检查、边普法”,在检查中,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讲解各项政策要求,分析利害得失,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合法合规经营。坚持“送政策、送宣传”,组织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开展集中培训,在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张贴政策宣传海报920余份。坚持“柔执法、多帮扶”,组织全市16家电动自行车批发代理企业集体约谈,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周自查自纠,为经营者预留合理的整改期限,协助经营者找到纠正问题的合适路径,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410/t20241021_2593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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