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商品质量在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 > 抽查公告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茅台镇两款白酒酒精度不达标

2024-08-17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消委网

  6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8批次不合格食品,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华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迎宾级封坛原浆酒(浓香型白酒,500ml/盒,2016/7/6),酒精度检出值为46.5%vol,比国家标准规定最低值低8.8%。

  

  北京市食药监局同日也发布抽检通告,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公司生产的“纯元”小瓶酒(125ml/瓶,45%vol浓香型,2014/10/18),酒精度低于国家标准最低值,且抽样产品涉嫌假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白酒中酒精度不达标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或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来源:新京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c315.cn/html/web/spjc/489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