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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预付卡消费领域“卷款跑路”事件,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从严治理。 市局调取近两年12345、12315消费投诉举报记录,在分类、汇总、比对基础上,重点开展信息查询、电话回访、住所核查,对通过办理“会员卡、优惠卡、充值卡”等方式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在经营中“不辞而别”的湘潭市某健身有限公司、湖南省某爱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经营单位采取信用限制措施,对相关个人设置任职资格限制。在将这些信用限制信息嵌入许可登记流程同时,市局还将这些单位和个人的失信信息共享给其他部门,提请多部门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这些经营单位在未妥善处理完毕消费者退费纠纷之前,不得办理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股权转让等变更登记,也不得办理迁移和注销登记;相关个人在行政许可、金融信贷、资质评定、出入境等多方面也将面临严格的限制或禁入。 市局负责人表示,将把信用监管与消费调解、行政处罚等方式很好地结合起来,持续加强对预付款消费领域的监管力度,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信用限制,向社会公众警示消费交易风险;对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稿:湘潭市市场监管局 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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