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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23〕52号)、《自治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专家库成员的函》(桂经营主体办〔2024〕1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自治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专家库拟入库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材料接收邮箱:gxscztzb@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32106
附件:自治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专家库拟入库人选名单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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